28.10.07

遇知音

跟朋友相聚談起看體育節目,
彷彿以前大家讀女校不會看的體育節目,
隨著大家長大,
開結拍拖和出來工作,
都有看了.

看籃球的那位問我愛那一隊,
我直接的告訴她是以前Vince Carter在的Raptors!
現在就只是愛球員,
沒有特定的球隊.
愛Vince Carter, Wade, Nash, Tony Parker...

看足球的那個也問,
我答是利物浦.
但愛的那個,
大部份的人都說:
為什麼?他又不美,又沒有超凡技術...
為什麼不愛C朗?不愛碧咸?不愛奧雲?

我也不知道,
只知覺得他的樣子很搞笑,
五官都擠在一起.
他是高樂治.

這次,朋友的反應很不同,
她竟然都覺得他好!
實在是遇知音的感覺!
也可能真的比較夾的朋友,
大家的品味也差不多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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